天津班车租赁资讯
一、日常要求:
1、驾驶员的驾驶证、行车证等证件要齐全、合法。
2、驾驶员行车时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,身心不适随时报告,严禁疲劳驾驶。
3、驾驶员要服从学校班车管理人员的管理和调度,遵守交通规则、礼貌行车、不开疲劳车、带病车,严禁酒后开车,确保行车安全,一切以为学生服务为主,提高服务意识,树立文明驾驶员形象。
4、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,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、勤维护、勤保养,确保车容整洁、车况良好。出车之前,必须认真检查车辆。
5、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,按规定车速行驶,避免猛踩刹车,遵守交通规则,文明礼让,安全行车,防止发生交通事故。
6、驾驶员严守保密制度,不传是非。
7、发现故障,驾驶员必须及时报告车队长,车队长须及时向主任汇报;校内驾驶员必须及时向主任或班车管理员报告。
8、值班:节假日需要值班时,由驾驶员轮流值班。 9、驾驶员言行规范: 思想:牢固树立为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,争创一流服务水平。 言语:用语文明礼貌,不讲粗俗污秽语言;不讲诽谤学校形象的语言;
仪表:要求着装整洁,保持头发、面部、手足卫生。 10、各驾驶员必须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及有关交通安全
管理的规章制度,安全驾驶。并应遵守学校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。 11、驾驶员对用车的合理安排,应无条件服从,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。对
工作安排有意见的,事后可向总务处主管反应。 12、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,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,应及时设法通知主管,
并说明原因。
13、保持班车干净卫生,车内无垃圾杂物,清扫的垃圾不得扔在校园里。 14、学校与本单位驾驶员及租赁单位要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及合同书。
二、处罚规定:
1、学校每天下午发车前进行班车卫生检查,保持车内整洁,无杂物,每天清扫一次,违者一次不合格罚款10元;
2、卫生清扫时不得将车内垃圾随意乱扔在校园内,违者一次罚款20元;
3、驾驶员不得在发车前及发车途中吸烟,避免在学生面前吸烟,违者一次罚款20元;
4、驾驶员在校内或班车上不得讲脏话、粗话,发现一次罚款10元;
5、在校内发车时,听从班车管理员指挥,按指定顺序发车,不得抢行或提前发车,违者一次罚款50元;
6、驾驶员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各站点接送学生,清楚每个站点学生人数,不得漏接,漏接一个站点或学生不齐而提前开车的,每次罚款50元;
7、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学生家长、乘车教师及学生发生口角或冲突,发现一次罚款50元;
8、驾驶员在校内不得聚众闲聊、打朴克、嗑瓜子、大声喧哗、疯打乱闹,发现一次参与者每人罚款20元;
9、每班发车前5分钟,驾驶员必须到本车内等候学生,违者一次罚款20元;
10、班车在校内运行,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/小时,违者一次罚款20元。
11、班车出现问题不能及时发车或中途不能继续运行时,必须第一时间电话通报班车管理员,并按指示组织好学生打车到校,确保学生按时进校园,如未能及时通报或不积极组织学生打车,每次罚款100元并承担一切后果。
12、由于驾驶员本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发车的,每次罚款200元。
13、驾驶员在开车过程中不许接打电话或与学生闲聊,违者一次罚款3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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